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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报告》亮点内容解读
信息来源: 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28 16:13:47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下称“电规总院”)24日在京发布《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分为中东欧能源行业发展情况、中国能源行业发展情况、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机遇及行动建议等章节。发布现场,电规总院国际部主任何肇对亮点内容展开解读。

何肇介绍,中东欧地区共包括17个国家,近年来以4%左右的GDP增长势头,显著快于欧洲平均水平。2014-2019年,其能源消费增速先升后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在欧洲区域增速较快;能源生产整体呈下降趋势,能源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占比达到24.2%、非化石能源生产总量占比达到36.9%。近5年,中东欧地区能源进口百分比上升约8个百分点,2019年能源进口超过40%。其中,油气作为主要的一次能源品种,大约80%以上依赖进口。

“随着以风、光、生物质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结合中东欧各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进行预测,2030年中东欧地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提升到25%以上。同时,煤炭需求持续下降,2025年后石油消费逐渐下降,天然气需求比重平稳增长。”何肇表示,由于部分中东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仍显著低于欧盟2030年目标,能源转型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以此预判,其可再生能源需求总量将超过7600万吨标油,较2019年增加约80%,由此成为近期发展重点。中国在风电和光伏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可与中东欧国家在风电和光伏项目投资、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领域进行合作。

除了新能源,油气、核电、水电等领域也是关注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报告》提出如下建议:加强政策沟通和高层交流,推动对话交流活动的机制化;制定能源合作项目指引,为双方企业市场开拓与项目对接提供指引与参考;推进技术标准对接和装备认证互信,推动双方在电力产品质量、技术国际认证交流合作;打造高质量能源合作示范项目,发挥示范项目的头雁效应;开展专题联合研究,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行业的精准对接;加强人员交流和技术创新合作,就双方共同关注的技术领域开展课题研究、技术孵化等活动。

据悉,为助力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行业优势对接、推动企业开展务实合作,电规总院每年选取特定区域或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并组织编写“一带一路”能源年度报告,这是2020年首份年度报告。《报告》发布会由电规总院副院长徐小东主持。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七年以来,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努力下,能源领域合作不断拓展深化,为沿线国家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中东欧地区连接亚欧大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我国能源行业对外合作的重点区域。近年来,中东欧各国可再生能源持续增长,电力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转型和发展成效显著。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区域日益活跃,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呈现提速扩围的态势,未来空间与潜力巨大。

对此,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在致辞中指出,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启动以来,合作领域日益广泛、合作内容持续拓展。在能源领域,双方共同成立了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为加强务实合作搭建了有效平台。双方企业在电网、核电、新能源发电、清洁化煤电等领域,陆续开展一系列务实交流与合作,呈现多点突破、快速推进的良好局面。电规总院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智库,聚焦能源行业发展需求,由其编写的《报告》将为中国-中东欧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合作提供有益参考。

中国能建集团副总经理于刚表示,在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带动下,双方企业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合作。在能源投资方面,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转型进程,风电、光伏领域累计投资额超过40亿欧元;在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方面,中国企业参与多个主力火电站、水电站等建设,参建项目总规模超过200万千瓦。中国能建先后参与波黑斯坦纳里火电站、塞尔维亚潘切沃联合循环电站等重大项目,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获得合作方高度认可。电规总院于今年启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并将中东欧作为第一个重点研究区域,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图文并茂、亮点纷呈,有利于双方企业进一步加深合作。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驻华使馆参赞Tea Pirih表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目前已成为中东欧多国的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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