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2日发了一篇新闻稿,题目叫做《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谈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部分防疫物资》 中国是不打算再出口防疫物资了吗?
这件事的由来是这样的:
5月9日,义乌市商务局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出口防疫物资的热点问题解答》,里面提到从5月10日起,全国范围将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
注意,暂停出口的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不是所有贸易方式。
商务部今天也确认说,境内外企业、个人暂不能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展部分防疫物资报关,但仍可在义乌等市场购买有关防疫物资,并通过一般贸易等其他方式报关出口。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一种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说白了,“市场采购贸易”的特点就是“短平快”,主要针对的是单子小、货物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比一般贸易通关更快,也更方便。
但防疫物资对质量的要求非常高,市场采购贸易这种方式很容易混进一些不合规产品,影响中国出口防疫物资的形象和信誉。
比如,最近各地海关查获的问题口罩里,很多都存在无证书、实物与包装及申报不匹配等问题。如果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这些问题可能就很难发现。
因此,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是加强质量监管的需要,也是对进口国民众健康负责的体现。
用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的话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按规定不能包含需要征收出口关税、实施检验检疫措施的商品。暂停以这种方式出口防疫物资,是为了更好地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不影响通过主流商业渠道出口。
实际上,最近两个多月来中国一直在加强对出口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
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明确规定自4月26日起,即使是非医用口罩出口也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根据新规,企业要想出口非医用口罩,必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海关将对照由商务部提供的“白名单”,也就是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黑名单”,也就是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予以验放。
此外,海关总署已经对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产品实施100%单证审核,审核重点包括是否超出保质期,以及是否存在夹藏夹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况。一旦发现有企业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将予以严厉处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称,中方这一系列举动目的就是严把出口质量关,保质保量向国际社会提供急需的防疫物资,没有限制防疫物资出口。中方希望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出口防疫物资质量,让各国最终用户安心、放心。
一句话,对人命关天的大事儿,中国从来都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