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文化、增值电信、农业、采矿业、制造业等七大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具体来说,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也在同日发布。2019年版鼓励目录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近年来,外国企业加速投资中国。根据商务部的统计,今年1-4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039家;实际使用外资3052.4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保持较高增速,中西部地区、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均稳步增长。
发布两个“清单”、一个目录,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度的决心和意志。国家发改委外资司负责人王建军认为,这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缩减负面清单,扩大鼓励行业,进一步开放市场,推动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改革。
在刚刚结束的G20大坂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高质量发展5项重大举措。中国将进一步开放市场,主动扩大进口,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平等待遇,大力推动经贸谈判。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将以更开放的姿态拥抱发展机遇,营造开放、公平、非歧视性的有利环境,实现互利共赢。
两个“清单”、一个目录都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