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挑战背景下,以“共同命运、共同行动、共同发展”为主题的2019年博鳌亚洲论坛成功举办。李克强总理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挑战、实现共同发展”的主旨演讲,并专门对《外商投资法》做出了具体承诺。
《外商投资法》不仅坚定了外界对中国改革开放的信心,而且将从政策、制度、法律给外商投资及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巨大红利。借助博鳌论坛的召开和《外商投资法》的颁布,中国向世界再次宣誓,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改革开放40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对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对外贸易的扩大、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就业的增加、市场机制的健全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三年来,世界各国吸引外资持续下滑,2018年上半年全球跨境投资下降41%,发达国家更是下降70%,而中国吸引外资不降反增,截至2018年底,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已达96万家,尽管数量尚不到中国企业总数的3%,但是却贡献了中国就业的10%、税收的20%、出口的50%,外商投资对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外商投资法》是制度创新、法治保障。《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将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提供健全的法治保障,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推进中国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打下了基础。
依法治国,为《外商投资法》落地扫清障碍。李克强总理指出,为确保《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目前中国政府已启动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以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并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配套法规、规章年底前都会完成,以确保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并对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都要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
红利释放,负面清单继续缩减,外资准入放宽。《外商投资法》确定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确保外商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在《外商投资法》颁布前,中国就已经开始积极推动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管理。2018年颁布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只有48条,比2017年大幅下降15条。同时为吸引外资,中国也在加快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推动通关环节清收费、优流程,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以多种措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博鳌论坛上强调要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表示今年6月底之前将再次修订发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还将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条目,扩大增值电信、医疗机构、教育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领域对外开放。负面清单只减不增,而且“非禁即入”将全面落实。保持竞争中性原则,内外资一律平等,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2022年将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货真价实,《外商投资法》确保外商投资高福利落实。2018年不仅有巴斯夫等多家工业和金融业外企全资落地中国,而且不断有汽车、金融等外商投资企业将外资持股比例提高到50%以上。《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将推动金融、汽车行业在2021和2022年进一步放宽股比限制。伴随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金融业对外开放将释放巨大红利,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对外资全面放开市场准入正加快推进,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大幅扩大,对外资证券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范围不再单独设限,对征信、信用评级服务、银行卡清算和非银行支付也将放宽准入限制。不仅如此,中国的债券市场也正在推进对外开放,正出台相关政策,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和交易中国债券创造更便利的条件。
权益保护,《外商投资法》确保外资权益和公平竞争。《外商投资法》对不得使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作出明确规定。不仅如此,还提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与外商沟通协调渠道,使之成为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平台。李克强总理也在博鳌论坛上强调,中国切实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只要在中国注册的企业,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都一律平等对待,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坚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贯立场,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将引入加倍惩罚的赔偿机制、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让严重侵权假冒者承担付不起的代价。
《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将有助于中国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法律的颁布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将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继续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以公正监管保障中外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