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18日发表了《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昭示新时期对欧盟政策目标,规划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合作蓝图。文件指出,中方欢迎欧盟及欧洲国家积极参与合作,共同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绿色、廉洁之路。中国将继续同欧盟深化和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开展第三方市场、互联互通、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建设好“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并欢迎欧盟国家媒体加入“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
文件指出,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参与者和塑造者,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全球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等方面拥有广泛共同利益,也是各自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发展好同欧盟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之一。
除前言外,文件共包括“发展中欧关系的指导原则”、“政治安全防务等领域合作”、“贸易投资、互联互通、财政金融等领域合作”、“科研创新、新兴产业、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合作”、“社会人文领域合作”等五部分。中国政府先后于2003年和2014年发表了两份对欧盟政策文件,为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节选)
(2018年12月)
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参与者和塑造者,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全球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等方面拥有广泛共同利益,也是各自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欧盟已连续14年保持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发展好同欧盟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之一。
2003年和2014年,中国政府先后发表了两份对欧盟政策文件,为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2018年是中国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15周年、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机制建立20周年。中国政府制订第三份对欧盟政策文件,旨在与时俱进、继往开来,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方向、原则和具体举措,推动中欧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关于发展中欧关系的指导原则
中国将继续加强同欧盟及欧盟国家的高层交往,充分发挥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机制对中欧关系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好2013年双方共同制定的《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并探讨后续规划,加强各层级政府间交流对话。加强立法机构、政党、地方、社会团体等各界平等交流和互学互鉴,深化和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交流合作中取长补短、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重要公共产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主张开放包容透明,遵循国际规则和市场原则,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追求高质量高标准。中方欢迎欧盟及欧洲国家积极参与合作,共同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绿色、廉洁之路。
关于政治、经贸、科技、人文等领域合作
政治领域
用好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的重要平台,深化战略沟通和协调,不断积累扩大战略共识与互信。
经贸领域
充分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的指引作用,深化中欧宏观经济政策和经贸政策对话,增进对彼此政策法规的了解和正确理解,促进对接融通,挖掘合作潜力,建设性处理分歧摩擦,不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推动中欧经贸关系长期、稳定、互利共赢发展。
本着积极务实精神相向而行,共同努力达成互利共赢的中欧投资协定,尽早启动中欧自由贸易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为提升中欧经贸合作水平建立良好的制度框架。
推动货物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中国将通过既有渠道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新平台,扩大自欧优质商品进口。欧盟应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欧盟应严格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确保有关贸易救济立法和实践与世贸组织规则相一致,合理使用贸易救济措施,避免在法律或事实上对部分世贸组织成员形成歧视。
保持双向开放,促进双向投资。中国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对待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外企业。希望欧盟保持投资市场开放,减少和消除投资障碍和歧视性壁垒,为中国企业赴欧投资兴业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保障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中欧竞争领域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中方关注欧盟有关贸易、投资的法律法规,希望欧方立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切实维护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减少和消除中国企业的疑虑和担忧。中国政府支持在欧中资企业成立“欧盟中国商会”。
推进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欧盟的欧亚互联互通战略、欧洲投资计划、“泛欧交通运输网络”等发展规划的对接,积极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中欧共同投资基金等的作用,落实好项目合作,鼓励欧盟成员国积极参与。支持中欧班列健康发展,推动简化国际铁路联运手续,降低过境费用,加强对货物的安全保障。
用好中欧各层次交通运输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对话和技术标准对接与交流。支持中欧港口和航运企业积极参与对方项目建设,推动双方在海运及海事领域的全方位互利合作。落实好中欧航空领域合作共识,深化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海关合作对贸易畅通的积极促进作用,通过中欧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对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全面落实《中欧海关协定》等文件,推进知识产权边境执法、“安智贸”、“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贸易统计、打击瞒骗、固废监管、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合作,积极研究开展跨境电商监管等新领域合作。
进一步加强中欧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双方知识产权机构建立并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就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领域加强对话,共同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支持尽早达成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国保护在华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希望欧盟及成员国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深化在标准、计量、认证、质量管理监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中欧标准信息平台作用,探讨双方共同关注的标准化问题,为中欧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权威标准信息。
用好中欧财金对话、中欧央行工作组对话等机制,就重大国际经济金融问题保持密切沟通。支持扩大双向金融开放,推进金融基础设施跨境联通等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同业合作,包括同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维护金融业稳定发展,深化中欧金融监管交流对话,加强监管互认互信,积极解决双方银行跨境经营诉求。
欢迎欧盟国家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希望欧盟支持中国金融机构在欧申请设立机构,放宽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欧开展业务准入渠道。支持中欧国际交易所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的交易、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平台。鼓励欧盟国家来华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希望欧盟审慎出台中间母公司的监管新规,以维护双方金融合作的良好发展。
在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开展合作,共同支持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地位和作用,发扬伙伴精神,支持多边主义,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科技领域
在“数字中国”建设和欧盟单一数字市场建设中相互支持、交流合作。用好中欧信息技术、电信和信息化对话、中欧数字经济和网络安全专家工作组等机制,深化5G合作,推动数字经济、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领域技术交流与标准化合作,开展试点示范项目,促进产业界务实合作。共同应对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挑战。
建设好“中欧蓝色伙伴关系”,在海洋治理、蓝色经济、海洋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海洋科技创新、极地事务以及渔业相关领域加强对话合作,实施务实合作项目,加强涉海国际协定谈判沟通协调。
充分发挥中欧能源对话机制作用,积极落实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开展能源政策对话与交流,在能源系统、能源效率、清洁能源等领域深入合作,包括建设电力市场、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建立安全高效的天然气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等,促进双方能源安全。
充分发挥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会机制作用,探讨构建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加强在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增长等领域政策交流与合作,鼓励双方企业在生态环保领域开展合作研发与商务合作。在重大全球环境问题上保持沟通协调,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加强中欧气候变化相关领域的政策对话与务实合作,加强碳排放交易合作以及双方在城市层面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交流合作。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原则和规定,携手推动《巴黎协定》后续谈判和有效实施,积极建设和完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以中欧循环经济合作备忘录为指导,加强循环经济领域合作,在循环经济管理制度和政策工具、投融资、政策研究等方面加强交流。
共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尊重各自国情和发展道路,平衡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优先关注减贫、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完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人文领域
充分发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探索交流合作的新领域、新模式、新方法。鼓励中欧人员往来便利化,积极推动实现中欧人员往来和移民领域对话路线图第二阶段目标。
继续扩大中欧学生学者交流规模,加强中欧教育政策沟通交流,探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标准对接。发挥中欧教育政策对话、中欧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中欧大学校长论坛等平台作用,推动教育智库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中欧高校开展高质量的合作办学。
共同保护和促进文化多样性,加强中欧文化政策对话,提升文化产业合作水平,推动彼此重要文化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支持中欧城市间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国和欧盟成员国互设文化中心。在2018“中国-欧盟旅游年”成功举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双方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合作。
加强中国与欧盟国家间体育交流合作,鼓励互相参加对方举办的体育比赛和国际会议。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拓展中欧冰雪运动相关合作。
鼓励中欧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欢迎欧盟国家媒体加入“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拓展中欧新闻出版领域合作,促进广播电视机构业界往来,支持影视合拍、图书互译、联合采访等。主张新闻从业者遵守职业道德,反对和打击假新闻和网上非法内容。中方将继续依法依规为欧盟国家驻华记者提供便利,希望欧方为促进欧盟国家媒体客观、公正、准确报道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鼓励中欧智库加强思想交流,为促进双方人民相互了解和客观认知彼此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为中欧关系发展建言献策。中方欢迎包括欧盟国家在内各国非政府组织到中国依法开展活动,支持他们为本国同中国友好交往发挥正能量,并将继续提供必要便利和服务。
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中欧青年交流网,继续举办中欧青年政策对话暨青年问题研讨会、中欧青年组织专题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