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已经成为我国投资的主力军,在中国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国家发改委还将有哪些实质性措施进一步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就促进民间投资有关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欧鸿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后,国家发改委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督促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并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紧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重点领域项目。按照国务院要求,发改委会同各地方、有关部门,在交通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具备一定基础、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
“这些项目共200个。其中,8月22日,民航局、国家发改委已联合推介了民航领域的17个项目,其他183个项目,各地正在抓紧组织推介,这项工作将在近日完成。”欧鸿说。
二是加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都要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抓紧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项目推介机制。项目推介后,还要持续做好跟踪调度和后续服务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地必须在每年7月15日前和下一年1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上半年和全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情况。国家发改委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是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民间投资工作,切实发挥政策效应,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四是多措并举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当前,融资成本高、增信条件多、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发改委要求各地支持金融机构和政府各类信息平台加强合作,充分挖掘民营企业的纳税、社保等数据,开展“银税互动”等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同时鼓励地方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研究设立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
五是鼓励民间资本采取多种方式规范参与PPP项目。鼓励各地分类施策,对商业运营潜力大、投资规模适度、适合民间资本参与的PPP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控股;对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鼓励采取混合所有制、联合投标体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
六是继续优化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积极推动各地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破除隐性壁垒,营造一视同仁的政策环境。加大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力度,督促地方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把项目守信履约情况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