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自由贸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支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完善免税店政策,扩大免税品进口。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表示,过去40年,中国经济的发展成果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中国主动扩大进口,不仅是推动贸易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
《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政策举措: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改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
在优化进口结构促进生产消费升级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适应消费升级和供给提质需要,支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落实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措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清理不合理加价,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完善免税店政策,扩大免税品进口。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促进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
记者注意到,通过降低关税扩大日用消费品进口,以适应消费升级需要,类似表述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官方表述中。比如,2018年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进一步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税率。其中,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降低日常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间环节的加价或者不合理收费。只有这样,才能将降税的政策红利真正落到消费者身上。白明指出:“日用品进口量大,经销商、分销商多,每多出一个环节,都会导致新一轮加价。”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指出,我国消费品和服务进口当前仍有较大拓展空间。一方面,我国消费品进口水平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消费品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较美国、日本、德国等平均低30~4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服务消费快速增长,但服务供给能力却还没能跟上。尤其是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开放程度不够,市场进入不充分。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
在积极发挥多渠道促进作用方面,《通知》提出,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持续发挥外资对扩大进口的推动作用,完善外商投资相关管理体制,优化境内投资环境。推动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加快推进签订高水平的投资协定,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创新进口贸易方式,加快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白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首先是平衡的开放,而不是一头轻一头重的开放。白明指出:“过去,我们比较重视出口,注重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现在,我们在发挥优势的同时,也要考虑用别人的优势来补我们的短板。”
赵萍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动扩大进口,不仅是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产业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知》还提出,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充分发挥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的作用,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作为重点开拓的进口来源地。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谈判。大力培育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形成一批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优化进口通关流程,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