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创新论坛上,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在发言中表示,“一带一路”合作对中国来说机会与风险并存,要让融合作成为“一带一路”金融支持的“降险法”。
据了解,杨再平所在的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立足亚洲、开放包容,以“联通合作、共治共享”为宗旨,致力于搭建区域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区域金融机构交流和金融资源整合,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亚金协目前已有来自亚洲、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27个国家和地区的107家金融机构作为创始会员。
“一带一路”下金融面临四类风险
2016年,在国际市场持续低迷,中国总体贸易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额达6.3万亿人民币,增长0.6%。2017年1-7月,中国对美国、欧盟、日本等传统市场出口分别增长18.4%、15.5%、12.1%;对俄罗斯、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快速增长,增幅分别达到28.6%、24.2%、20.9%和13.9%。
杨再平因此指出,“一带一路”对中国来说是机会之路。“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估算,仅仅考虑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到2020年就需要1.6万亿美元的资金。不仅如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也为金融提供了巨大的机会。
然而,这样的机会也带来了风险。杨再平将金融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面临的风险分为四类。首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很多,存在国别风险。据相关的风险评级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风险评级,其中84%的国家评级在5-9,风险都比较高;其次,“一带一路”沿线中,有不少国家的不良贷款率较高,反映出了信任风险;第三,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各异,带来了法律风险;此外,人文、文化风险也不容忽视。
杨再平认为,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走出去”,必须有风险意识,“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周期长,因此不确定性较多。此外,沿线部分国家银行业不良贷款率较高,中国金融机构“走出去”时在法律、政策、支付清算等方面也可能面临更加复杂的情况。
金融合作是降低风险的“法门”
怎样管控风险?杨再平认为,金融合作就是能够降低风险的一个“法门”,各方应推动金融合作继续加码。在他看来,合作有助于减少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现象,降低内耗和摩擦,从而分散风险、形成合力,最终达到利益分享的成果。
具体来说,杨再平建议,一方面,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中资金融机构间要加强业务合作,尤其是协同业务的合作,比方说贸易金融,开证函、通知函之间的合作,代理函和通汇函之间的合作以及PPP业务的合作,同时避免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后要融入所在国家,“与当地政府和人民拉近距离、进行合作,成为受欢迎的金融机构”。
与此同时,杨再平认为,政府层面合作亦十分重要,尤其“一带一路”建设对支付清算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相关建设仍有所欠缺。目前中国已与二十多个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了本币互换协议,各方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合作,促进互联互通,此外还要加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
“这么大范围、大跨度合作,需要有相应的非政府组织来进行协调。”杨再平说,目前亚金协正致力于从此着手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帮助企业投资当地金融机构,例如参股投资于一国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帮助企业了解当地市场和金融体系情况;组织高规格的论坛和研讨活动,促进企业品牌建设;促进准入标准的透明化和统一化,通过参股等方式与当地金融机构建立长期深度合作等。“有合作就能在相当程度上降低金融风险,金融支持就会更加持续,也会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