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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自贸区酝酿上报可推广经验 将在外资开放新领域等方面率先探索
信息来源: 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7-09-26 10:14:13

辽宁、浙江等7个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即将迎来挂牌半年。近日多地召开自贸试验区工作会议,酝酿上报可复制推广经验,并对下一步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开放安排作出新的部署。半年来,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红利已经开始显现,不少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企业近1万家,开出的近千项创新清单也在陆续推开落地。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将重点推进系统集成创新,将在外资开放新领域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探索。

半年来,第三批自贸区成效已经显现,尤其是新增注册企业数增长明显。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近日,包括湖北、四川等地都已召开了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会或者专题座谈会,一方面抓紧形成上报可复制推广经验,另一方面,对下一步自贸区创新开放安排作出新的部署。记者注意到,不少地方都将创新集成作为下一步的重点。

其中,四川省日前召开的四川自贸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指出,要突出制度创新的集成和联动,注重推动制度创新从“单兵突进”向“系统集成”转换,强化相关地方和部门的协同协作和配合,凝聚形成创新合力。要充分借鉴和推广前两批自贸区制度创新经验,并结合四川省实际进行转化、深化和升级,同时加强对四川省自贸区制度创新的总结推广,努力为全国开放型经济建设探索有益经验。

辽宁方面,日前召开的片区交流总结研讨会也强调,要着力做好创新经验系统集成创新。还提出要归纳总结沈阳片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大连片区贸易便利化、营口片区39证合一等创新经验,取长补短,向三个片区推广,形成辽宁自贸试验区经验。此外,不断扩大创新经验系统集成成果,将自贸试验区成熟的经验、做法向全省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点园区推广。

据悉,沈阳片区目前正研究推出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等方面的第二批政策清单,未来还将陆续出台针对科技创新、商贸物流等重点发展产业的扶持政策。同时将加快推进金融岛建设,加快形成金融产业聚集区。

外资开放是自贸试验区的重要试验任务。目前我国11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共用一份负面清单,是我国外资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业内预计,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放开外资准入限制的新能源车等12个新领域,可能也会率先在自贸试验区探索。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挂牌之后,我国形成了“1+3+7”的自贸试验区战略格局,才真真正正地体现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初衷。和前两批自贸试验区不同,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其中五个位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等情况也千差万别,可以起到不同的示范与辐射作用。“总体上来看,第三批自贸区达到了预期效果,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入驻企业越来越多,积极性也很高。各地都很重视,倒逼地方各种改革,推出了许多举措。同时结合各地开发区、高新区的发展,形成整个对外开放水平的上升。”

白明指出,未来我国自贸试验区要形成结合打造“三区一堡”,“三区”即建设开放和创新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以及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一堡”则是要将自贸试验区构建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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