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在第3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指出,要积极发挥保险资金支持、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优势,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
截至2016年底,全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3.4万亿元,累计为重大基础设施等提供资金1.65万亿元,成立了总规模3000亿元的保险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国家战略项目。
为此,梁涛倡议,“一是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偿付能力监管国际合作;二是继续推进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平台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区域保险交流合作。”
机动车出境综合保险“第一单”
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上,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创新产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沿线重大项目建设。
以中国信保为例,中国信保副总经理查卫民表示,“在投建营一体化正逐渐成为国际工程项目新趋势的背景下,我们将海外投资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相结合,支持企业以投资带动出口,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产能合作。”
不仅如此,“还将服务前移,从传统的‘保项目’向帮助企业‘落实项目’延伸,为企业介绍海外项目信息、落实融资担保条件、帮助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招商引资。”查卫民续称。
此外,广西保监局透露,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已于近日在中越边境友谊关口岸签发了全国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第一单”。其中,特点在于将保险责任范围限定为“在境外约定区域内”;条款在责任免除与赔偿处理中均以“事故发生地”法律或相关标准作为是否赔偿及确定赔偿金额的依据等。
2016年,海外投资保险承保“一带一路”沿线重大项目涉及国家29个,承保金额307.3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4389.6亿美元,服务客户数量达到9万家次;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共承保“一带一路”项目40个,支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123项。
此外,保险机构可以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某大型保险公司资管业务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险资金可以按照不同的主体和项目特点,进行合理的交易结构设计,选择性的采用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一方面,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直接投资‘一带一路’的重大项目。另一方面,保险资金可以通过购买银行、信托和基金等机构发行的相关金融产品间接实现资金的融通。”
不过,该人士也提醒,“保险资金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辐射范围涉及国家与人口数量众多,可能遇到包括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在内的多种投资风险,这对保险机构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保险机构严格把好风险控制关,做好风险防控。”
偿二代与其他模式等效评估互认
会上,梁涛表示,“我们期待与东盟各国在内的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共建体现新兴市场特点的保险监管体系。中国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正式实施超过一年半,取得了良好效果。当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偿二代与其他监管模式的等效评估互认。”
保监会是在2012年3月启动偿二代建设工程;2015年2月,保监会发布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并试运行,行业进入新旧体系并行的过渡期;2016年偿二代正式施行;2017年4月,保监会宣布偿二代二期工程启动。目前,保监会已向保险业征求了《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赵宇龙透露,偿二代二期工程是针对偿二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等提出。由于外部环境变化,现行规则需要及时更新,具体因素需更快地校准、更新。随着条件逐步成熟,原有制度空白可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偿二代作为一个新的体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实施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尚待完善。目前,金融综合经营、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国内外监管合作需要加强。
赵宇龙称,“偿二代二期工程共有四个总体目标:一是坚持风险导向,提高风险针对性,扩大风险覆盖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加强资本约束,加大监管政策传导力度,提高保险业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三是坚持开放导向,积极向国际审慎监管规则和金融治理体系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不断加强国内监管合作与国际监管合作,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交融风险;四是坚持前瞻导向,密切跟踪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不断提高监管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