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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 中国贸促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 中国贸促会 发布时间:2017-08-28 10:14:58

  8月23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在津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在促进对外贸易投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会展业水平、提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联合开展研究工作等八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中国贸促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中心同时揭牌,该服务中心是中国贸促会在全国11个自贸试验区中设立的第一个服务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自身优势,为自贸试验区企业贸易投资提供坚实的保障。


  中国贸促会会长姜增伟,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天津市副市长、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赵海山等领导出席;中国贸促会、天津贸促分会、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了揭牌暨签约活动。


  姜增伟会长指出,中国贸促会成立于1952年,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为深入参与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这一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任务分工,中国贸促会将充分发挥与境内外工商界联系渠道广、贸易投资促进手段与平台多、商事法律专业服务强的优势,积极向自贸试验区延伸资源,与有关各方共同为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助力企业国际化发展。


   赵海山副市长指出,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支持中国贸促会在当地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积极参与中国贸促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办的经贸促进活动;支持中国贸促会在当地举办重大经贸会展活动,宣传推介贸促会业务,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与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建设。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合作备忘录》,中国贸促会今后将与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努力,在促进对外贸易投资、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供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联合开展研究工作等方面携手合作,为自贸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化服务。双方还将加强会展资源整合,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合作举办会展人才培训,共同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会展业和全国会展业改革发展。


  此次中国贸促会在天津设立综合性服务机构——中国贸促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中心,标志着中国贸促会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该服务中心与同时揭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中国贸促会(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贸促会天津市分会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天津市分会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认证中心能够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在经贸摩擦预警和应对、商事海事仲裁和调解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对外经贸活动提供风险防范、经贸摩擦预警和应对、商事海事仲裁和调解、法律咨询和顾问、商业资信调查、资信评估、知识产权保护、境外维权、海损理算、出证认证等服务,能够组织天津自贸试验区企业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和标准的制定,拓展企业权益。


  中国贸促会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陆续在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建立服务中心,延伸贸促系统贸易投资促进和商事法律服务,力争在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11个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逐步深化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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