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
关于吸收委员单位入会的说明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批准,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设立的贸促分支机构,是全国贸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贸促系统中唯一一家全国性电力行业对外经济贸易投资促进组织,由电力行业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成。本会接受中电联和中国贸促会的双重领导。
本会的宗旨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电力企业开展对外交流、贸易、投融资、引进及推广先进技术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服务。
一、委员单位入会要求及范围
拥护本会工作规则,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 拥护并遵守本会工作规则,自愿加入并提出入会申请;
(二) 依法设立的从事电力生产、运营、装备制造、设计、顾问、电力信息传播、电力行业服务或其他电力相关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委员单位,推举其国际合作部门和下属从事国际业务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成为本会委员;
二、委员单位入会资料及流程
入会需提供的资料及入会程序是:
(一) 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委员单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委员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简介、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业绩等;委员提交个人简介,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成就、单位意见等);
(二) 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 颁发委员单位证书和委员证,并予以公告。
申请入会可通过电力贸促会官方网站(www.bpinj.com)下载《电力贸促会委员单位入会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其余相关材料及《电力贸促会委员单位入会申请》盖章版原件等通过快递方式寄送。
三、委员单位和委员权利
(一) 享有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 通过本会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通过本会请求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 参加本会委员会议,为本会的发展和重大活动安排建言献策;
(五) 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 通过本会平台推广企业品牌、产品和服务;
(七) 获取本会电子期刊和专业报告;
(八) 享有本会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九) 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四、委员单位和委员义务
(一) 遵守中电联和中国贸促会的章程以及本会工作规则;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 向本会反应行业发展情况,向本会提供信息、调研成果等资料;
(五)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为本会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
(六) 关心本会的建设和发展,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七) 委员单位或委员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并通知本会。
五、其他说明
电力贸促会置备委员单位和委员名册,对委员单位和委员情况进行记载。委员单位和委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告知电力贸促会综合部,修改名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政编码:100761
联 系 人:李书鹏
联系电话:010-63415337 13810004485
传真电话:010-63545305
E-mail:lishupeng@cec.org.cn
电力贸促会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电力贸促会委员单位入会申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我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力行业委员会。我们将遵守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履行委员单位和委员义务,承担委托的工作。在此基础上正确行使并充分享受电力贸促会赋予委员单位和委员的各项权利,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为全国电力贸易投资促进工作做出贡献。
缩进请审核批准。
***
年 月 日
附件2
电力贸促会委员单位
信息登记表
备注:委员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简介、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业绩等;委员提交个人简介,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成就、单位意见等。
联系人:姓名 部门及职务 电话 邮箱 传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