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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忠明:推动我国电能质量管理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信息来源: 电联新媒 发布时间:2024-08-19 16:16:56

4月1日,《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能源电力转型升级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侧特性发生巨大改变,出现了许多影响电能质量问题的新因素。同时,产业转型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对电能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颁布于1998年的《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已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新的《办法》应运而生。为了让广大电力企业、电力用户更加深入地理解《办法》,更好地实现电能质量共治,“电联新媒”将在近期针对提升电能质量管理,推出系列文章。首篇推出的是对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杜忠明的专访,针对《办法》出台的背景、亮点以及如何落实等问题进行全面解读。

能源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基础行业,是推动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之源,其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障。电能质量管理作为电力行业传统“老专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焕发新的生机活力。随着我国推动能源革命、建设能源强国步伐的加快,全社会对用好电的需求持续扩大,电能质量管理在新发展阶段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和新挑战。近期,《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并于4月1日开始施行,从理论体系、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突破和提升,拓展了电能质量管理的外延、丰富了其内涵。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是引领我国电能质量管理领域全方位延伸、补强我国电能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提升电能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开创电能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抓手。值此《办法》施行之际,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杜忠明就《办法》出台的背景、亮点以及如何落实等问题,接受了《中国电力企业管理》记者的专访。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电能质量管理是供电服务的基础性工作,我国电能质量管理经历了哪些变迁,取得了哪些成绩?此次修订《办法》面临着怎样的背景?

杜忠明:

我国电能质量管理工作起步较早,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电能质量管理工作逐步深化开展。1978年,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委会(SAC/TC1)成立,开始了供电电压偏差、公共电网谐波等电能质量指标的研究工作。1984年原水利电力部在参考英国G5/3导则的基础上,颁布了《电力系统谐波暂行规定》,提出加强对电网谐波的监视和管理,保证电网和用户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1998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有效指导和规范了电力行业电能质量专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促进了我国电能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电能质量管理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经过40余年的努力,目前电能质量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丰硕成果。电能质量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政府指导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管理”的管理模式初步成形,电力企业管理主动性不断增强,政府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意识逐步成熟。电能质量技术装备水平快速发展,一大批电网调度自动化、在线监测、无功电压控制、新型调频与调压等先进电力装备不断革新,并随着电网改造工程的大量普及应用,切实有效提高了电网电能质量水平,满足了客户对高质量电力供应的需求。供电电能质量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全国供电可靠率达到99.9%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持续提升;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大幅上升到第12位,跻身于“全球最佳实践行列”。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党中央提出建设能源强国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源转型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入推进,电力行业发生深刻变革,源网荷储特性发生巨大改变,电力系统电能质量管理面临新的要求,《办法》的出台是为顺应以下几方面的需要:

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需要。党中央高度重视电力安全保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电能质量管理是支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供电保障的重要环节。电能质量管理需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保障电力系统电能质量水平,支撑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大量新能源电源和新型负荷接入,电力系统面临电压和频率调节支撑能力弱、源荷功率波动性大、电能质量指标越限等一系列新的挑战。需加强电能质量管理,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支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国正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尤其是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高端制造业、精密仪器研发以及智能化的生产加工工艺、高附加值的产品质量都离不开高品质的电能供给。需要保障良好电能质量水平,助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需要。《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由原电力工业部于1998年发布,是根据当时电能质量管理需要,主要从生产技术管理层面制定的。目前,我国历经多轮电力体制改革,政企分开,电力行业主体更加多元,电力管理部门要更好发挥行业管理作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在电能质量管理中的主体责任需进一步明确。

加强电能质量管理顶层设计的需要。目前,社会对电能质量认知还不清晰,电能质量治理责权有待进一步明确,“谁干扰,谁治理”落地执行困难。《办法》旨在加强电能质量管理顶层设计,提出电能质量管理内涵,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推动各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电能质量管理,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办法》的颁布具有怎样的意义,有哪些亮点和新规定?

杜忠明:

《办法》着眼顶层设计,系统性完善了电能质量管理体系,对电力生产、供应、使用各环节均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对于加强电能质量管理,促进电能质量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电能质量管理的内涵。电能是一种商品,其质量可以用指标描述,可被测量。电能从生产到使用是一个整体,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配电、用电始终处于动态平衡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对电能质量产生影响,不仅仅取决于“加工制造”环节,保障优良电能质量是发输配用共同的责任。由此,提出了电能质量管理的内涵是指“综合采用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使电力系统电能质量限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以保证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的正常运行和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发电电能质量管理、输配电电能质量管理、用电电能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并明确电能质量管理体系中电力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行业组织等的主要职责。

二是规定电能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本着“标准指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各环节的电能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在规划可研、试运行阶段,对新(改、扩)建工程可能引起的电能质量问题进行预测和防范管理。在运行阶段,对已有和新投运工程进行监测和防治管理,明确监测范围和职责。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当针对自身原因引起的电能质量问题,主动采取防治措施;电网企业应当对干扰源接入电力系统的电能质量问题加强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是强化电能质量管理的监督执行。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应及时受理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对电能质量问题的诉求,必要时可开展监督检查,落实“谁干扰,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处理。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管理创效重在制度落实。请问下阶段如何推进《办法》有效落实?

杜忠明:

《办法》对电能质量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涉及行业主管部门、派出监管机构、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等,面广、量大、层级多,需各方协同发力,推动政策落实。一是地方各级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贯,促进各方形成共识,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电能质量管理工作;二是相关企业要根据《办法》规定及时修订内部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管,监督检查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执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的情况。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大《办法》贯彻落实力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持续提升我国电能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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