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华电集团公司召开2023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配合中央巡视工作,动员公司系统全体干部员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定信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确保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叶向东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邵国勇通报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安排二季度重点工作。外部董事王琳、陈元先,集团公司党组领导祖斌、王绪祥、李旭红、苟伟参加会议。
江毅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公司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为引领,全面落实国资委“一利五率”“一增一稳四提升”目标要求,按照集团公司2023年工作会议部署,扭住能源电力供应保障、绿色低碳发展两条主线,创新奋进,奋勇争先,凝心聚力,积极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向好态势,实现了“开局稳”“开门红”:一是抓安全、保供应。充分发挥央企保供“顶梁柱”作用,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冬季供暖等重要时段保供任务,安全环保保持良好局面;二是抓发展、促转型。公司领导和外部董事深入基层督导调研50多次,系统单位群策群力抓发展、促转型,全面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三是抓提效、稳增长。建立重点难点任务、经营指标体系“两个清单”,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归母净利润同类型企业排名前列;四是抓改革、推创新。国电南自维美德、华电重工2家单位入选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制定印发《集团公司价值创造行动实施方案》;五是抓党建、强保障。推进“四力四推”党建工程,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加强一流总部作风建设,开展“创新奋进、奋勇争先”企业文化实践活动。
江毅强调,二季度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实现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关键阶段。公司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落实中央巡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全力攻坚克难,采取非常之功、非常之策、非常之为加快“奔跑”,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针对下一阶段,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更高站位认真做好中央巡视配合工作。把接受巡视监督作为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最有利契机和最有力推动,全力配合好这次“政治体检”;二是以更严要求全面夯实迎峰度夏安全保供基础。充分发挥能源央企主力军和顶梁柱作用,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全面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以更快节奏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发展。要紧盯年度发展目标,保持“一刻也不能停、一天也误不起”的紧迫感,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四是以更大力度充分发挥提质增效稳增长带动作用。抓好提质增效方案落实落地,向市场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向政策要效益,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五是以更活机制有效激发改革创新、建设一流新动能。深入落实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六是以更实作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牢牢把握党中央“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努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叶向东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主题教育和中央巡视配合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谋思路、出实招、找对策、务实效。认真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集团公司党组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增强高质量党建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抓住二季度关键期,咬定登高目标,加强统筹兼顾,聚力攻坚克难,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各区域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聚焦短板弱项,优化业绩考核激励机制,更好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活力。落实落细提质增效措施,加快策划实施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科技攻关项目,服务经济稳增长和科技自立自强;三要层层压实责任,维护安全稳定局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落实“三管三必须”,持续推进精品检修工作,全面提高设备可靠性,全面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合规深化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邵国勇在通报中指出,公司一季度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升、经营绩效稳中优进。进入二季度,公司系统要进一步深化提质增效,巩固经济运行基础;加快投资发展,提升经济运行动能;强化产业协同,拓展经济运行空间;优化绩效管理,激发经济运行活力;加强财会监督,强化经济运行保障。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集团公司总师、副总师,总部各部门主要责任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