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党委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总结集团公司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贾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董事王晓燕主持会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红霞作工作报告。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渠涛,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赵焕诚出席会议。
李红霞总结回顾2022年工作,她说,2022年,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治”的理念为统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李红霞说,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和公司“两会”要求,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贾振国说,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细做精做实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围绕集团公司“十四五”和“1469”中长期发展战略体系,紧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双碳”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电网安全稳定、稳增长保供电等重点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要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持续净化公司系统政治生态,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为抓手,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用电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作风持续好转,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擦亮蒙电品牌。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年”活动,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近距离、常态化监督。
贾振国说,要精准有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和容错纠错8条意见精神,规范执行集团公司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机制,激励干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充分释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效能,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组织开展好纪检监察机构教育整顿,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集团公司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忠诚担当、求实创新,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蒙电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纪委委员,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旗县公司级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对2022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通报了2022年纪律审查典型案例。